活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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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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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資格
於皇冠海岸觀光圈(新北市五股、八里、淡水、三芝、石門、金山、萬里區及基隆全區)範圍內合法登記並具實體營業場所之法人、人民團體或依商業登記法設立之事業體。若非皇冠海岸觀光圈特約店家,獲選後則須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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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品說明
- 1、徵選商品應具皇冠海岸觀光圈境內獨特之在地人文精神、文化特質及發展潛力,擁有特色及創新性,增益觀光圈品牌內涵,不得抄襲、仿冒。
- 2、徵選商品須為穩定量產之伴手禮商品為主。
- 3、徵選商品以能配合製作單一包裝方式為佳,以利皇冠海岸觀光圈組合式禮包選物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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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品組別
共兩大組別,食品組、非食品組,同一家業者可同時報名兩大組別,各組別只能選擇一項商品報名,不得重複報名多項商品。
- 食品組:商品限制為糕餅、點心、農、畜、漁產等加工商品、農特產加工品(不含熱食、湯類及生鮮食品),且包裝攜帶具適當保存期限(至少 6 個月以上)之可食用商品。
- 非食品組:運用在地原料、元素發展具地方文化特質、蘊藏歷史意涵及收藏或實用性的紀念品、工藝品等創意商品,有完整包裝、方便攜帶且不可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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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選獎勵
- 一、「十大皇冠禮」合計十名,每名皆可獲得獎盃乙座、壹萬元獎金,其中食品組票選冠軍及非食品組票選冠軍將會分別獲得「美味之冠」、「人氣之冠」殊榮,其獎盃將會刻有專屬頭銜字樣。
- 二、獲邀參與「113年度皇冠禮選GO」頒獎典禮,結合主流平面網路新聞媒體、皇冠禮選GO官網及社群等多元管道進行宣傳曝光。
- 三、取得優先被大量採購資格,製作成專屬皇冠大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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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方式
透過民眾線上票選(占30%),擇總票數前二十名(視實際徵件情形調整)進入專家決選(占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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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評分選出十名獲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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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組中票數第一者獲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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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食品組中票數第一者獲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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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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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階段—店家報名
- 1、報名時間:113 年 06 月 19 日至 07 月 15 日
- 2、報名方式:業者於「皇冠禮選GO」活動網站 註冊帳號,信箱驗證完成後即可開始報名。網站將提供業者暫存報名資料以便隨時更正,直至點選確認報名才算報名成功。 未於期限內繳交報名資料者視同放棄徵選資格。
- 3、資料準備:
項目 食品組 非食品組 資料填寫 - 基本資料(店家名稱/店家地址/官網/品牌簡介)
- 報名組別選擇
- 商品說明(商品名稱/商品售價/保存期限/商品簡介)
必備資料 - 店面照片(至少 2 張,至少 300dpi 以上,以利活動宣傳使用)
- 商品美照(包含內容物,包裝原貌、包裝展開示意圖至少 4 張,至少 300dpi 以上,以利活動宣傳使用)
- 合法登記立案證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稅務證明。
- 權利同意書簽署 文件下載
加分文件(無則免) - 其他相關認證及有利資料,如專利或獲獎證明、有機、無添加物、無毒…等皆可附上相關證明。
相關附件 - 三年內中央認證食品檢驗機構食品衛生標準檢驗合格證明,或具有食品業者登錄字號(詳見食品安全衛生證明說明書)。
- 簽立食品衛生安全切結書 文件下載
- 文創商品類中皂類產品須提供檢驗證明、含藥化粧品須提供化粧品字號、毛巾類產品須提供「游離甲醛」、「偶氮色料衍生特定芳香胺」檢驗證明,工藝類不須提供。
- 簽立商品安全切結書 文件下載
- 4、審核作業:針對所有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篩選通過後進入第二階段民眾票選。經查核後,不符合條件或資料不完全者,將以E-mail或電話通知,未於時間內補件完成則視同放棄徵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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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階段—民眾票選
- 1、票選時間:113 年 07 月 22 日至 08 月 07 日
- 2、投票方式:以社群帳號 Facebook 登入後即可參加投票,每個帳號每日可投 6 票,每日不可投給相同商品,投票即可獲得抽獎資格,投越多中獎機率越大,預計抽出 10 位幸運兒,獎品含113年度十大皇冠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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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三階段—專家決選
- 1、決選時間:113 年 08 月中旬擇一日辦理實體審查評選
- 2、決選方式:專家審查為實體審查,綜合組別,擇總票數前 20 名(視實際徵件情形調整)進入決選,由五位專家於當日完成決選流程,以專家評選給分占 70%,民眾票選占 30% 的方式,選出十大皇冠禮。進入決選店家須於指定時間提供 2 份徵選商品作為專家審查之評測依據。
- 3、審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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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選義務說明
- 一、店家須配合主辦單位辦理行銷活動之義務。
- 二、進入專家決選階段者須提供 2 份徵選商品作為評測依據,最終獲選者則須提供 10 份獲選商品作為民眾票選獎品使用。
- 三、獲選者若非為皇冠海岸觀光圈特約店家則須加入。
- 四、如經下列因素評估而喪失資格者,主辦單位得撤銷獲選資格:
- 1、無法配合主辦單位行銷計畫,推出十大皇冠禮相關聯名商品。
- 2、經發現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者。
- 3、在食品安全衛生及商品安全檢驗有重大缺失,經機關輔導仍未改善者。
- 4、如經查有違反本評選簡章規定或有發生爭議事件致影響社會觀感或本獎項形象者,應撤銷其得獎資格,另自撤銷日起 3 年內不得參選。
- 五、主辦單位對獲選商品有授予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之權利,並擁有影像編製及重製成光碟、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物之永久使用權。
- 六、參加者應維護及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重視智慧財產、合法經營、產品衛生並依法進行標示及注意產品之品質控管,將不定期抽驗獲選之產品。
- 七、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參加者一旦參加本活動,則表示同意接受本辦法之拘束。
- 倘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或致電皇冠海岸觀光圈活動小組 northcoast202111@gmail.com (02)2392-8599 #26張先生、#12黃小姐